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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规定在职国家机关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中兼职

发布日期:2012-11-09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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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宁5月30日电(记者谢建伟)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明确在职国家机关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中兼职。

该《征求意见稿》理顺了行业协会监管体制,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行业协会进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业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工作。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行业协会应当坚持自主办会,实行自律性行业管理,其机构、人事、资产、财务应当与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分开。在职国家机关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中兼职,确需兼职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批。


       来源:人民网 作者:段欣毅,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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