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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3-01-08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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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月5日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在桂林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国家指导桂林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桂林发展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为贯彻实施《规划纲要》,加快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建设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建设国际旅游胜地是桂林科学发展的新使命。建设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家层面对桂林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赋予桂林的新使命,标志着桂林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纳入国家发展布局。建设国际旅游胜地,凝聚着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桂林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巨大关怀,是桂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美丽桂林的最佳平台,是实现桂林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必由之路。贯彻实施《规划纲要》,对于桂林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凝心聚力,乘势而上,奋力推动桂林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明确目标,充分把握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总体思路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国际旅游胜地为目标,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打造具有桂林特色、旅游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完善城市功能,实现旅游富民强市,探索景观、产业和城市协调发展的新模式,努力建设环境友好、文化繁荣、经济发达、社会和谐的国际旅游胜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生态山水名市。

  (三)战略定位。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旅游创新发展先行区、区域性文化旅游中心和国际交流的重要平台。

  (四)发展目标。根据《规划纲要》,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分两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2012-2015年,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全面推进,城市旅游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初步建成在全国具有先进示范作用的旅游管理体制和公共服务体系,旅游总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20%,接待入境游客数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服务经济主导地位确立,增加值比重达到40%。生态环境继续保持国内领先,社会事业均衡发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城乡居民生活质量达到西部地区先进水平。

  第二阶段:2016-2020年,国际旅游胜地基本建成,成为世界一流山水观光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国际旅游合作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城镇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生态环境达到国际优良水准。旅游总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25%。交通条件全面优化,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以上,服务业为主体,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协调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五)建设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立足国际视野,坚持大旅游、大产业理念,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探索后发地区旅游业发展带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新道路。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旅游促增长、调结构、扩就业、惠民生的积极作用,使全体居民分享建设发展成果。

  坚持生态优先。坚持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为根本,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形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统筹发展。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实现区域旅游一体化和特色化。

  坚持扩大开放。加快推进国际区域合作交流,提升桂林城市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各项工作

  (六)切实抓好宣传策划。全方位、高强度、宽领域、多媒体进行宣传,高起点、高层次把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推向海内外。精心策划宣传推介活动,准确解读《规划纲要》,最大限度放大宣传效应,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促进形成与国际旅游胜地相适应的人文社会环境。

  (七)切实抓好配套规划编制。充分借鉴国际先进旅游发展理念,按照国际化标准,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编制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相关配套规划和实施方案,确保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相关行业及产业规划有机衔接,形成以《规划纲要》为总领,功能区及县(区)城乡规划、产业规划为支撑,专项规划为补充的规划体系。

  (八)切实抓好政策落实。迅速组织力量,逐条逐项认真研究、梳理《规划纲要》提出的政策措施,尽最大努力,以最快速度将政策逐项落实到位。属市层面的政策措施,有关部门要立即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属自治区层面的政策措施,有关部门要加大汇报对接力度,积极争取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支持政策,争取及时落地;涉及国家层面的政策措施,采取“一事一报”的方法,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先行先试。

  (九)切实抓好项目建设。项目是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的重要载体,必须摆在突出位置强力推进。对《规划纲要》确定的建设项目,要区分轻重缓急,制定建设计划,明确建设责任,千方百计抓好落实。打造八大系列旅游产品,推进“六个一批”重点工程建设,启动一批大型旅游项目前期工作和招商引资。超前研究,加强项目策划和储备,做好汇报沟通、衔接和催批等工作,切实把《规划纲要》中的目标、思路和措施转化为具体项目,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更多资金、政策支持。当前要精心组织,集中力量实施一批具有标志性的重大旅游项目,确保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十)切实推动改革创新。敢于打破条条框框束缚,先行先试,着力破除制约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改革、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漓江5A级景区长效管理机制,构建适应市场竞争、满足人们需求的旅游管理和经营机制。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城市管理机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造有利于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的行政体制和政务环境。实施“品质旅游”战略,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打造消费层次丰富、产品体系完整、服务水平一流、产品线路完善、市场秩序规范的旅游精品和旅游品牌,加快市县旅游一体化发展。加强旅游区域合作,促进旅游市场开发,推动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融合互动发展,发挥旅游业在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中的排头兵作用。

  四、统筹推进,奋力实现桂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十一)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深入推进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建设,建设特色新型现代工业产业发展体系。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建设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千亿元创新型特色园区,推进苏桥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建设雁山低碳经济产业示范园,扩展提升其他特色工业园区(集中区),充分发挥高新区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打造一批千亿元、百亿元产业园区。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科技创新,深入实施“抓大壮小扶微”工程,培育500亿元产业群、百亿元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工业。

  (十二)加快新型城镇化跨越发展。围绕建设特大城市目标,深入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完善城镇功能和承载力,加快构建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中小城市、特色乡镇协调发展的桂林城市群。全力推进桂林世界旅游城(临桂新区)建设,加快城中村改造,强力推进老城疏解提升,建设特大城市。扎实推进各县县城新区和重点镇开发建设。扎实推进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航站楼及站坪配套设施扩建工程、贵广高铁(桂林段)和高速公路、旅游道路、城市环线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城市和国际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推动行政区划调整,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十三)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按照扩大规模、优化结构、突出特色、增强功能、提升水平的思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三次产业协同发展。精心办好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中国桂林国际旅游博览会等重大会展活动,打造“中国桂林国际旅游”系列会展品牌,不断提升会展服务业影响力。举办国际通行的旅游体育娱乐赛事,培育发展体育健身市场。加强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引进和培育品牌商贸企业,积极发展集购物、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大型商区,努力建设特色商业街区和专业市场,提升商贸服务业发展水平。健全银行体系,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创新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服务业发展。

  (十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特色化和品牌化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严格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提高农业防洪抗旱减灾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十五)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坚定不移实施文化立市战略,提升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扎实推进靖江王府及王陵、甑皮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和兴安灵渠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加快发展以演艺娱乐、软件动漫、新闻出版、美术摄影等为重点的文化创意产业,推进文化产业园区、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创新,激发文化创造活力。

  (十六)努力建设美丽桂林。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融入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的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桂林,实现永续发展。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一轴两带”经济发展空间布局,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积极推动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全面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确处理漓江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加强污染综合防治,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深化拓展城乡清洁工程,抓好城市市容市貌整治,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建设环境友好、生活富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型生态文明城市,把桂林建设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国际生态城市最佳实践区。

  (十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形成与国际旅游胜地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制、公共服务体系、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和社会管理机制,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以食品药品安全为重点的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深化平安桂林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八)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加强社会建设,保障改善民生。加快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城乡人民更多共享发展成果。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技、卫生、人口计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全力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

  五、加强领导,转变作风,为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和指导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审定工作方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国际旅游胜地建设重大项目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管理,形成程序简化、便捷高效的运行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合力推动,形成共同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的良好工作格局。加强人才建设,营造“山水甲天下,英才聚桂林”的生动局面。

  (二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大力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以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以敢冒风险、迎难而上的工作韧劲,以不等不靠、敢抓善成的工作作风,大力营造敢于负责、勇挑重担、攻坚克难、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干事创业氛围。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提高办事效率,做到一切服从、服务和维护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制定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办法,加大督查检查和问责力度,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十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百姓,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建设桂林国际旅游胜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强大动力,齐心协力,抢抓机遇,只争朝夕,敢于担当,迎难而上,全力以赴建设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美丽桂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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