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局)、旅游发展委(局)、二轻联社、工艺美术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承办好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2018广西艺术作品展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旅游发展委、自治区二轻联社决定举办2018广西工艺美术作品旅游工艺品暨大师精品展览,展览期间进行广西工艺美术作品、旅游工艺品、大师精品评奖活动,并评选出200件作品为入围作品参加2018广西艺术作品展览。为做好本次展览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广西壮族自治区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广西工业跨越发展十大行动计划”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按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标准,推进我区工艺美术精品创作和优秀传统技艺的传承,加快民族文化强区建设和工艺美术产业振兴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优异成绩喜迎自治区成立60周年。
二、主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协办单位:广西工艺美术协会
本届展览成立组委会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参展参评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二轻联社(南宁市建政路31号)。组委会办公室同时为2018广西艺术作品展览工艺美术工作部,负责2018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第七届广西工艺美术作品展览的具体工作。
三、参展条件
在广西境内工作的工艺美术从业者于2017年9月1日-2018年6 月30日期间创作的工艺美术实物作品均可申报参展。
四、展览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8月24日-27日(8月22日-23日布展)。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2号馆。
五、展位安排及布展要求
本届展览设置三个展区:工艺美术作品展区、旅游工艺品展区、大师精品展区。原则上以设区市为单位,按标准展位由各市自行布展和管理,有特装需求必须报招展布展组同意。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展位申报情况安排调整展区和展位,布展总体要求是:简洁、朴实、大方、出彩,重点突出地方民族特色和区域特点,倡导在展览期间加强对大师和作品的宣传,拓宽工艺美术作品和旅游工艺品的市场。
(一)大师精品展区:主要展出大师精品创作工程作品、国家级以上获奖作品(指2017年9月1日以后获国际或国家级金、银奖作品,下同),以市为单位安排展位,由各市会同各大师精品创作组负责布展和管理。
(二)旅游工艺品展区:主要展出具有工艺美术品属性,商品性强,精巧便携、可量产的旅游工艺品。由组委会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集中安排展位,由各市会同各参展企业(个人)负责布展和管理。
(三)工艺美术作品展区:主要展出除大师精品展区、旅游工艺品展区外的其他工艺美术作品,以市为单位安排展位,由各市会同各参展企业(个人)负责布展和管理。
六、展位和参评作品申报
本届展览的展位和参评作品均采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工艺美术作品、旅游工艺品需分别申报)。区内各院校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网上申报系统网址:www.gxeqgyls.com。
(一)展位申报
1.由于展位数量有限,请各市二轻联社于2018年7月15日前将本市展位申报预计数报招展布展组,经调剂确定后,由各市二轻联社通知相关企业(个人)根据确定的展位数于2018年7月26-28日18:00前进行网上注册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2.大师精品创作工程作品、国家级以上获奖作品展位无需进行网上申报,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
(二)参评作品申报
1.大师精品创作工程作品、国家级以上获奖作品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7月11日-15日18: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各市二轻联社(工艺美术协会)网上初审时间截止为:2018年7月16日18:00。
2.广西工艺美术作品、旅游工艺品参评作品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7月29日-8月3日18: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各市二轻联社(工艺美术协会)网上初审时间截止为:2018年8月5日18:00,未经各市二轻联社(或工艺美术协会)初审提交的作品,评审组不予复审通过。
3.参评作品图片要求以纯色幕布为背景拍摄,图片大小为500KB-1M,格式为JPG。
4.申报参评的单位和个人,在网上完成申报后自行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所在市二轻联社(或工艺美术协会),各市于8月11日前在申报系统中导出汇总表,经本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申报者提交的纸质材料一并报评审组备案。
七、评奖
(一)本届展览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组展单位(以市为单位)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组织经费补贴,设特等1名、一等1名、二等3名、三等4名。
(二)展览期间,由组委会办公室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按《广西工艺美术作品“八桂天工奖”评审办法》开展评奖活动。
1.奖项设置:设广西工艺美术作品“八桂天工奖”金、银、铜、鼓励奖;广西工艺美术大师精品创作工程 “精品奖”,对获“精品奖”作品给予一定创作经费补贴;广西工艺美术作品(旅游工艺品)“八桂天工奖”金、银、铜、鼓励奖,对获金、银、铜奖给予一定的创作经费补贴,并颁发证书。
2.评奖范围:本届展览已申报参评并审核通过的作品。其中,大师精品创作工程参评作品必须为《自治区二轻工业联社关于公布2018年广西工艺美术大师精品创作工程创作组名单的通知》(桂二轻〔2018〕32号)已审定的创作组创作的作品。
3.参评作品申报要求:
(1)已设计制作完成的实物作品。
(2)申报者只能从工艺美术作品展区、旅游工艺品展区任选一展区申报,每位作者限报3件(套),每个展位限报6件(套),按套报送的,原则上每套不能超过5件作品;为鼓励发展旅游工艺品,允许符合旅游工艺品申报条件(即本通知第五点之第(三)条)的作者同时申报该两个展区的作品参评,如需同时申报,每位作者限报4件(套),即两个展区各2件(套),按套报送的,原则上每套不能超过5件作品。同一件(套)作品只能在一个展区参展参评,不能同时在不同展区同时申报(包括大师精品展区)。
鉴于展位紧张,旅游工艺品普遍较小,旅游工艺品展区的每个展位视情况可安排多个企业或个人一起展出。如一个展位安排多个企业或个人的,参评作品不再按每个展位6件(套)计,可按每个企业(单位)6件(套)申报,同时执行每人不能超过3件(套)的规定(工艺美术作品展区和旅游工艺品展区同时申报的,申报总数不超过4件套)。
(3)省级及以上工艺美术大师、高级工艺美术师不再参加工艺美术作品展区的参评(但可参展)。省级及以上工艺美术大师、高级工艺美术师的作品符合旅游工艺品申报条件的,可再参加旅游工艺品展区的参展参评。
(4)大师精品展区参评作品每个创作组限报3件(套),按套报送的,每套不能超过5件作品;创作组所依托的企业、组长和品类按桂二轻〔2018〕32号文件执行,不能变更;创作成员可在桂二轻〔2018〕32号文件认定的成员范围内自由组合,但不能增补,组长必须参与创作,但不能只有组长1人。
(5)所有申报材料应按要求认真填写,一经审核通过,不能修改;请申报者在申报期内,及时登入系统查看审核反馈意见,系统关闭前,审核未通过的,申报者可根据审核反馈意见补充修改材料后再次提交系统审核;系统关闭后,审核未通过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6)同一作者的作品名称不能与本人往年已申报参评作品重名,不能以“xx系列、xx件套”等模糊名称命名作品,以免影响今后获奖作品的认定。
4.本届展览将在荣获广西工艺美术作品(含旅游工艺品)“八桂天工奖”,广西工艺美术大师精品创作工程“精品奖”和经认定的国家级以上获奖作品中评选出200件入围作品参加2018广西艺术作品展览。同时,从200件入围作品中评选出20件优秀作品,报2018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组委会审定。
5.国际、国家级奖项认定范围: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杰出手工艺品徽章认证和其它具有权威性的国际奖项及“百花杯”“ 金凤凰”“ 刘开渠”奖(雕刻类)“大地奖”(陶瓷类)等国家级奖项。此类作品(原作,非仿制品)经审核认定,可直接参加2018广西艺术作品展入围作品评审。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旅游发展委和二轻联社(含防城区联社,下同)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展览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带队参加展览开、闭幕式。各市二轻联社要发挥与工艺美术行业联系密切,熟悉情况的优势,具体负责本市所辖区域内参展参评作品的组织、初审工作。
(二)加强协调沟通。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旅游发展委和二轻联社要主动向本市艺术作品展览组委会汇报工作,加强协调沟通,合理分工,相互支持,使工作落到实处。
(三)迅速组织实施。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旅游发展委和二轻联社根据本通知精神,迅速布置本市下辖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的招展、组展工作,广泛发动辖区范围内的工艺美术大师、工艺美术(旅游工艺品)企业和工艺美术、旅游工艺品创作者积极参展参评。
(四)加强交流互动。请各市二轻联社、工艺美术协会助展览组委会办公室做好展览现场制作展示、工艺美术知识普及、观众互动等环节工作。
(五)规范申报程序。展览严格采用网上平台进行展位和参评作品的申报工作,请各有关企业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申报,并对所申报的材料负责。请各市二轻联社认真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和个人做好网上申报工作。
九、其它事项
(一)本届展览不收取参展费、参评费。展位安排、作品参评等由组委会办公室有关工作组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和安排,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安排。
(二)旅游工艺品是工艺美术作品市场化、商品化的重要品类,有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请各市积极组织旅游工艺品企业和个人申报旅游工艺品展区的参展参评。
(三)因场地限制,所有送展作品尺寸规格严格限制在2m(长)×2m(宽)×2m(高)内,如超过规定尺寸,请自行撤回,组委会办公室不予安排。
(四)入选的200件作品必须参加2018广西艺术作品展览,展览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2019年2月,不按时送展的作品将取消该作品获奖资格,展览期间所有参展作品不能自行撤出。
(五)展览主办单位仅提供常规的安保巡逻工作,不负责作品的保管和安全,请各市、各参展单位及个人加强对各自展区内作品的保管和安保工作,避免损坏。
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田 宁0771-8095041
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吴玉国0771-5529031
自治区二轻联社:丘玉树0771-5626572
展览组委会办公室及各工作组联系人及电话:
组委会办公室:丘玉树0771-5626572
招展布展组:孙智芬0771-5642546
评审组:吴成刚0771-5627492 韦丽钰0771-5627492(传真)
评审监督组:黄民安0771-5622772